本项目为郑州市中心医院新增租赁移动护理PDA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郑州市中心医院新增租赁移动护理PDA采购。
二、项目概况
租赁73台移动护理PDA ,租赁期为三年。包含:1、73台PDA;2、73张4G卡;3、所需移动护理专线;4、所需移动护理服务器;5、所需移动护理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服务;6、现场维护服务;7、PDA实施病区的4G信号增强覆盖服务。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
移动护理PDA租赁期内,涉及的软硬件提供三年免费技术服务和升级;
合同签订满三年后:如甲方继续租赁移动护理PDA相关产品,甲方需按本次项目成交的租赁价格进行缴费,根据甲方需求更新最新的PDA产品,缴费时间为:合同到期后的次月;缴费方式为:每次缴纳12个月的租赁费用。
售后服务保障:
1.供应商投标产品均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并保证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三包”规定;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2. 供应商投标产品有专业售后服务机构,并将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3. 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承诺标准,在售后服务中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应接受相应法律法规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所提供的必须是供应商合法生产或代理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并能确保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价格、批号、效期及时供货;
3、供应商应具有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的授权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供应商需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三份三甲医院类似业绩合同,并提供联系方式。
4、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应商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7、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8、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2日
【每日8:00-12:00,15:00-18:00(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
郑州市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办公楼四楼)
(三)报名要求
1.经营企业资质
1.1营业执照;
1.2供应商应具有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的授权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1.3供应商需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4供应商提供不少于三份三甲医院类似业绩合同,并提供联系方式。
2、供应商另外需提供的资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近半年完税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产品授权书;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