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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住院患者温馨告知

发布人:山东省肿瘤医院 阅读:1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有效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保障肿瘤患者的就医安全,现就我院全面开展核酸检测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6月28日起实行先核酸检测,阴性者方可办理入院的政策。陪人同步进行检测,阴性者方可办理陪人证。

二、我院核酸检测结果需24小时才能出具,为减少来院后等待时间,拟于6月28日后住院治疗的患者和陪人可提前在山东省卫健委指定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报告7日内有效。

三、入院就诊患者及家属请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扫码登记和流行病学调查,不得隐瞒和疫情相关的任何信息。

四、疫情期间谢绝探视,实行“一患者一陪护”,入院后凭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到病区办理陪人证,陪人证登记陪人信息,凭身份证和陪人证进入病区,二证不一致不得进入病房。

由于肿瘤患者大多免疫力低下,为给广大患者提供安全的就医环境,请配合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对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山东省肿瘤医院



拟办理住院的患者检测流程:

①自助挂号机挂号或者网络预约挂号;②门诊一楼新冠核酸检测开单处开单;③门诊一楼9-11号窗口缴费(150元);③持缴费凭据到门诊楼广场1号、2号检测点采样;④领取报告,凭阴性报告办理住院。

陪人检测步骤:

①就近在自助机上完成初诊建档;②凭身份证到门诊一楼9-11号窗口缴费;③持缴费凭据到门诊楼广场1号、2号检测点采样,填写采样记录时备注患者拟住院科室和手机号;④领取报告,办理陪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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