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液速度应根据病情、输液总量、输液目的和药物性质等情况确定。概括起来,可分以下几类情况。
1、一般速度:补充每日正常生理消耗量的输液以及为了输入某些液物(如抗菌素、激素、维生素、止血液、治疗肝脏疾病的输助药等)时,一般每分钟60~80滴。静滴氯化钾,如速度过快可使血清钾突然上升引起高血钾,从而抑制心肌。所以氯化钾的输注速度,一般要求稀释成0.3%的浓度,每分钟4~6ml。葡萄糖溶液如输入过快,则机体对葡萄糖不能充分利用,部分葡萄糖就会从尿中排出。成人输注10%的葡萄糖时,以每分钟5~6ml较为适宜。此外,输入生理盐水时,也不宜过快,输液过快可使氯离子在体内迅速增多。如肾功能不全,则可造成高氯性的酸中毒。
2、快速:严重脱水病人,如心肺功能良好,一般应以每分钟10ml左右的速度进行补救,全日总输量宜在6~8小时完成。血容量严重不足的休克病人,抢救开始1~2小时内的输液速度每分钟应在15ml以上。为了扩容输入5%碳酸氢钠或低分子右旋糖肝,为了降低颅内压或急性肾功能衰竭而早期使用甘露醇时,每分钟均需以10ml左右的速度进行。
快速静滴时,要注意观察病情,在达到每分钟10ml以上的快速输液时,护理人员应确切掌握输液前的呼吸次数与脉率,如输液后,呼吸次数与脉率较前为快,且伴有频繁咳嗽者,应减慢滴速,并立即通知医生进行检查。
3、慢速:颅脑、心肺疾患者及老年人输液均宜以缓慢的速度滴入。缓慢输液的速度一般要求每分钟在2~4ml以下,有些甚至需要在1ml以下。
4、随时调速:根据治疗要求不同,输液时除有始终保持一种速度的情况外,还有须按实际需要随时调节滴速。如脱水病人补液时应先快后慢。输血管活性药的速度应以既能保持血压的一定水平(80~100/60~80mmHg)又不致使血压过分升高为宜。为便于计算这些药物输入剂量,在配制药液浓度时,使在一定量的液体内加入药量恰好使每滴所含的药量为一个整数,这样易于调节计算,如需低浓度或高浓度,则可按倍稀释。
最后还要注意,要达到需要的输液速度,一定要开放一条可靠的静脉通路,尤其要求快速输液时,针头要粗、固定要牢。危重病人应同时开放两条通路,一条补液,一条根据病情加用各种药物静脉滴注。另外,根据循环稳定情况(血压、脉搏)、脱水情况及输入量的记录,应该每6~8小时总结平衡一次,以便医生及时决定调整补液速度。